公告标题: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处理池用除臭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信息 开始时间: 2013-03-06 截止时间: 2013-03-12 开标时间: 2013-03-26 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上海市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委托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上海市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处理池用除臭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文件编号:闵采招2013-01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处理池用除臭药剂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处理池用除臭药55000升、投标单位需同时负责安排人员对厂区的7套雾化除臭装置和294个雾化喷嘴及雾化除臭不锈钢管道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免费维修及更换损坏的所有零部件。
(五)预算金额:660000元
(六)主要技术要求:
(1)除臭用植物液,属天然制品,具有无毒、无刺激性、无爆炸性的特点
(2)与臭味分子反应后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的副产品
(3)对环境温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在摄氏零下25度与85度的气候条件下正常使用
(4)根据气候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满足全年的使用量,除臭效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5)配比度:按一定比例进行稀释后能和现有的雾化除臭装置匹配进行雾化,并提供产品的标识、成分、监测报告及产品说明书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登记的投标单位,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
(三) 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详见备注)
(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化工产品经营范围;
(五)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六)在本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七)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10〕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小组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 报名时间: 2013年3月6日至3月12日, 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二) 报名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5楼),其中2013年3月12日下午13:00-16:00,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西路406号);
(三) 发售文件:报名同时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3年3月26日9:30时,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开标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请看招标大厅大屏幕所指定房间)(机动车出入口:莘西路406号)。
六、开标时间、地点:
2013年3月26日9:30时,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开标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请看招标大厅大屏幕所指定房间)(机动车出入口:莘西路406号)。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闵行区疏影路516号
联 系 人:朱欢娟
电 话:021-64982025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5楼
联 系 人: 裴隆
联系电话: 021-62445139
传 真: 021-62446678
邮 箱:pei813@126.com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潘梅蓉
电 话:64985000-6155
传 真:64926488
备注: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
投标人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投标人未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