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庄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的 新建UBF深度治理工程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相城区庄基村 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约1896.78平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 10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4-20 至 2013-8-17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详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详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1.2万吨每日(含)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扩建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11年3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3-3-6 上午 09:00 至 2013-3-15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3-3-6 至 2013-3-15 每天上午 09:3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3-15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3-16 09:00
7. 其他: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 通用文本格式 ,(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 ,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3年03月16日09:00-10: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地址); (2)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及原件,省外企业按照《苏住建规〔2011〕1号》; (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个人社保编号;(社保近三个月为2012年12月~2013年2月),。 (4)业绩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单)的复印件,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若不提供网址或网上查无项目的不予通过。类似业绩的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造价金额为准 (5)苏州市(吴中区、新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市区)外企业需在相城区设立分公司,在核实验原件时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核实。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书(单独一份) 上述所有预审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预审材料须携带原件于到交易中心核验,否则资格预审评审时不予确认.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金苗 传真: 0512-65782078 电话: 0512-65782078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 联系人: 传真: 0512-65782078 电话: 0512-65782078 邮编: E-Mail: 793377213@qq.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陈兴涛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3-6 至 2013-3-15
13. 备注: :1、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区资质核验手续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书”原件5、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通用本,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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