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
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件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发改能源字[2011]422号)。该项目由南昌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由招标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该项目位于江西省进贤县泉岭乡,占地70386平米。项目建设规模为垃圾处理1200t/d。
本工程拟采用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焚烧线选用2条线配置,即2×6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2×12MW 中温中压凝汽式烟气净化及灰渣处理设备。烟气净化采用旋转喷雾反应塔+袋式除尘器相结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并辅以活性炭喷射系统,用于去除二噁英及重金属的污染。
3、招标范围:
南昌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3台锅炉给水泵(含3套最小流量阀 、入口滤网、2台变频器),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4、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于十年内在国内具有10台套单机装机容量为12MW以上垃圾电厂或生物质电厂锅炉给水泵的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及业主验收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 3月 19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高女士、李女士;电话:010-88354433-496/287(购买前须电话联系)
8、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9、标前答疑: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
10、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3年4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昌市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 4 月1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昌市
1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 邮编:330009
联系人: 傅先生,电话:0791-86561417,传真:0791-86561483;
宋先生,电话:010-84603818-627,传真:010-84603040。
联系人:高女士、李女士
电话:010-88354433-496/287 传真:010-51196306
邮箱:cunhong.gao@gmail.com;lisure@chinabidding.com.cn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