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2GC050092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 宁海县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改造施工监理
1.2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白峤外埠头。项目总投资:约4395.98万元,建设规模:处理规模
1.3 质量要求: 出水质量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限值,设备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1.4 安全要求:合格。
1.5 招标工期:同施工工期
1.6 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 资质 。
2.3 县外监理企业须按宁建[2010]7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4 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取得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簿;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③不得在县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同时在宁海县内担任总监的工程不超过3个。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 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6 本次 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 《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 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总监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开标时间: 2013 年 4 月 2 日14:00时。
4.2 开标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招标文件获取
2013 年 3 月 12 日 10: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 、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5 、 保证金金额: 壹万 元
6 、 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3 月 29 日16:30时前解入银行。
7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131827。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联系电话: 汪俊名
联 系 人:0574-65578237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路377号2幢1901室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03301、13336894686/65203302
联系人: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