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满城县大册营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大册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己由满城县发展改革局文件“满发改[20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满城县大册营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满城县大册营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大册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2、建设地点:满城县大册营造纸工业区,大册营污水处理厂西侧
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678万元,占地面积约15333平米,总建筑面积7840平米,污泥处理综合利用厂房、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约3032.88万元人民币。
5、计划工期:12个月
6、质量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008年至今至少有1个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3日至2013年3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176号万豪大厦A座1616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上述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复件两份,所有复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满城县大册营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满城县大册营造纸工业区,大册营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312-5572085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万豪大厦A座1616室
联系人:王爱娟
电话:0311-89265126
传真:0311-8926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