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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市容局三轮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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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3-20 14:19
浏览次数: 177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第一部分:询价函

我中心受临泉县市容局的委托对临泉县市容局三轮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再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C20130036

2、项目名称:临泉县市容局三轮车及垃圾斗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要求及采购预算详见附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满足本项目所需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5.3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4售后服务承诺书;

5.5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包括更为详尽的产品说明、所投产品的附件清单(如有)以作为评审依据;

5.6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函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导致报价文件将作无效报价处理的风险。

6、报价要求:

6.1报价依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6.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标处理。

6.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6.4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

7、报价函递交:(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8、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次所采购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询价函中提供的参考品牌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9、投标保证金:伍仟元。(1)不接受现金支票或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并在备注信息栏注明“C20130036”;(2)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转到收款单位账户;

10、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交付使用。

11、供应商把货物交付给采购人,采购人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付款条款支付货款。

12、评标方法:

1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2.2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优劣顺序等因素确定候选供应商排序。

12.3本次询价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3月22日9时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临泉县城关镇鮦阳西路94号)开标一室。

14、开标时间:2013年3月22日9时

15、开标现场验证(均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可提供证件复印件,但是此复印件必须加盖颁证机关公章并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查验不通过,其报价函不再提交给评审小组评审。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表:郭培峰电话:13955837776

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侯子杰电话:0558-6405672

联系地址: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临泉县城关镇鮦阳西路94号)

监督电话:0558-6405693(如果对询价文件有质疑,请在开标三日前向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如对评审过程及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询价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地址: /cms/spider/attachment/73f4f908-3372-4132-a7da-542b3a6c69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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