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亭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2013-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招2009-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乐亭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2.1.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1.762公顷,采用卫生填埋工艺,设计垃圾日填埋能力为200吨,总库容为110万立方米,其中有效库容96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2年。
2.2招标范围:
乐亭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的详勘、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2.3设计补偿:本次招标不对未中标单位进行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包业务)。
④牵头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且拥有很好的融资能力。
3.2人员资质要求:①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资质,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招标代理提供格式)。一个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本人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件(盖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向招标代理索要)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前联系招标代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亭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乐亭县金融街53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8633335680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朱珑(签字或盖章)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D座14楼
唐山办事处:唐山市华岩路东方花苑103号楼6单元502室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315-204651915530566776
传真:0315-2046519邮政编码:063000(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