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废水处理  工程师  信息  VOC  工艺流程  树脂 

南平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3-20 18:07
浏览次数: 114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3]010号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南平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的编号为 闽联审南招[2013]010号 的 南平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审批( 2012 )12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南平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自筹及贷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平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武夷新区将口组团中部,京台高速铁路武夷东站北侧,东侧紧邻京台铁路线路,西侧邻江滨西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0065㎡,总建筑物面积约39231㎡;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约32451.8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费:约18443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以及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 后续设计服务 。
2.6.2. 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含详勘及测量)、总平规划、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的建筑(含室内外装饰装修)、结构(含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包括污水处理)、消防、人防、电气、暖通、供配电、建筑智能化、室外总体等工程的设计,以及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配合等设计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3. 设计周期要求: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周期为80日历日,其中: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符合审批要求的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优化方案设计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概算等),中标人还应负责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过程中业主、规划、交通、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提出的修改、补充等设计工作及相应满足审批的施工图文件(该过程存在依程序、逐次审查修改),直至审批文件通过;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其中桩基工程等副工程施工图须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中标人还应负责施工图在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中标的设计单位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的约定承担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指导、现场配合等服务,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5)勘察阶段:以满足施工图设计为前提自主安排。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9月开工,计划工程建设周期1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的单位 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岩土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单体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设计项目 。
3.4. 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及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机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机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承担设计并承担设计期间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
3.5.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设计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省外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人员)均应不属于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
3.7.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
3.8.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9.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50分至23时50分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 年 4 月 9 日 17:00 分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单位(联合体的由主办方)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号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建安及装饰工程费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18443万元、计费系数为1,本项目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收费标准计算优惠下浮后的设计合同(含详勘、测量)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以人民币410万元包干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5号市公路局二楼;邮编:353000;
电话:0599-8720021;联系人:黄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14275,传真:0599-8814275;
联系人:李工、肖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