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平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平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电话: 0539-8099095 传真: 0539-809910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设备和垃圾桶
项目编号: PY2013CG008
五、采购内容:
平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设备及平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共分 4个包。 A包挖掘机一辆, B包垃圾压实机一辆, C包污水处理系统一套, D包 240L垃圾桶 600个。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前务必先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1、 时间: 2013年 3月 28日起至 4月 3日,上午 8: 30- 11: 30,下午 2: 30-5: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售价: 150元 /份,售后不退。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13年 4月 17日 14: 30 (北京时间 )
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 4月 17日 14: 30 (北京时间 )
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楼开标室
十、缴费方式: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办理缴费电汇转账时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沈友旗,联系电话: 0539-8099095/18669507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