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3—006J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389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房、综合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厂房:面积16174㎡;层数:五层;
总建筑高度41.3m;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综合楼:面积3391㎡ ;层数:四层;
总建筑高度14m;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2 招标范围:土建、暖通、电气、给排水、装饰、构筑物等全部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寿山镇大寿村 ;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工期5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大寿村 .
邮 编: 136200 .
联系人: 吴 健 .
电 话: 0437-3220304 .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
邮 编: 136200 .
联系人: 邹丽娜 .
电 话: 0437-3116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