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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1#-5#楼、地下室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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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0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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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 1#-5#楼、地下室及室外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 1#-5#楼、地下室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2]69号文批准建设,经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规模: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 1#-5#楼、地下室及室外附属工程位于西陵区窑湾乡石板村,小区总建筑面积83173.81㎡,其中:1#楼建筑面积13219.5㎡,2#楼建筑面积13196.5㎡,3#楼建筑面积16807.06㎡,4#楼建筑面积13506.02㎡,5#楼建筑面积13196.5㎡,设备用房及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153.24㎡,地下室建筑面积13094.99㎡。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0层,地下1层。

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电梯)、道路工程、景观工程及室外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工程建设地点:西陵区窑湾乡石板村。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工期要求:7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4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3月31日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 、具有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能力(需提供本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4 、近三年(2010年起至今)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提供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5 、提供近三年度(2009年至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独立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7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证书原件);

8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9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各一人、现场专职安全人员三人)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的信息一致,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10 、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都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登陆宜昌市建设网 --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对照投标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对比核查,如发现与备案信息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30.120/ychy )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4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通过CA认证锁登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http://219.139.130.120/ychy)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3年3月21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信息发布开始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系人:高开华

电话:0717-6914141-612

电子邮件:471032422@qq.com

网址: http://www.xygczx.com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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