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立工业园区螃蟹沟沿岸企业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兴隆台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2、项目名称:新立工业园区螃蟹沟沿岸企业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
3、工程规模:污水处理能力35m3/h
4、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5、招标范围:污水处理
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4.18~2013.8.31
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人员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公用工程类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由本单位聘用为该项目部项目经理; 3、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资质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且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由本单位聘用为该项目部项目经理;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和发售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班子组成人员、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2日递交到兴隆台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到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费用为: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2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3、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4、开标时间2013年4月8日9:30时。
5、地点:盘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2号)。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招标人:兴隆台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郑丽 电话:13842710078
招标代理单位: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宁 电话:1370987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