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办公室拟建的阜新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机房、车库、污泥浓缩池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本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阜新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经阜新市城乡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备案。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本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工程名称:阜新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机房、车库、污泥浓缩池工程施工
2、结构类型:框架。
3、工程规模:脱水机房建筑面积2441㎡;车库建筑面积278㎡;污泥浓缩池抗浮设计水位为120.35米,标准冻结深度1.40米。(详见施工图纸)
4、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内容: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四、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五、发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
六、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5日,竣工日期2013年7月5日,工期 62日历天。
七、投标人资格: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招标人拒绝联合体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的资质为注册的一、二级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专业:房屋建筑。
八、本工程对招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第七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及IC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专业安全员安全培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01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四份),送到招标代理公司。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十、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须在开标前存入招标代理帐户,备注栏里注明标段简称和单位简称,并将银行回单交到开标现场。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14时。提交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进行的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三、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十四、报名地点: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化伟 电话:0418-3333556
招 标 人: 阜新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22号
邮政编码: 123000
联 系 人:肖中海 电话:14740803049
招标代理单位: 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
邮政编码:123000
联 系 人:张化伟 电话:0418-333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