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三所”迁建工程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固【2008】174号文、【2011】2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III标段(室外环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江津区“三所”迁建工程共三个标段,本次对第II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高桥溪,概况如下:
第III标段项目名称:江津区“三所”迁建工程第III标段(室外环境工程)。
2.2 招标范围: 江津区“三所”迁建工程第III标段(室外环境工程)主要包括:1、边坡土石方开挖回填、毛石混凝土挡墙、抗滑桩板挡墙等边坡施工图纸所示内容;2、室外环境挡土墙、室外2.2米高围墙、拘戒所围墙、监区外围墙、办公围墙等(不包括看守所监区围墙);3、警犬基地大门、武警中队大门、看守所大门及大门值班室给排水、电气和装修;4、室外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电气等管网工程;5、室外景观土建工程、景观给排水和电气、绿化栽植养护、室外道路、路灯、武警中队训练场、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施工图说、工程量清单并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计划总投资约1600万元。
工程建设地点: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高桥溪村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完成过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4月17日14时 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cqjsxx.com) ” 和 “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jjqjyzx.com )”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王星C栋17f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郭老师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13996223066 电 话: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115089636@QQ.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cqhys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