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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沙水库水污染综合整治东城区雨季溢流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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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0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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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3年3月29日9时30分 至 2013年4月18日15时0分。

招标编号:SSASSD11306533

建设单位: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同沙水库水污染综合整治东城区雨季溢流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同沙水库

投资金额:52394515.03元

工程规模:滚水堰两座,长度20m;调蓄沉淀塘,面积7.0万㎡;植物塘,面积11.5万㎡;潜流湿地,面积2.3万㎡;风能曝风机12台;复合生态浮岛,面积2.24万㎡,生态浮岛采用新型多功能真空体生态浮岛结构;修复水库湖滨带,湖滨带建设约1KM,平均宽度约为20m,其中挺水植物带宽约7m,浮水植物带宽5m,沉水植物带宽约8m,净化水塘水域面积约为30万㎡;废弃鱼塘改装4.2万㎡;DN300PVC管敷设400m。最大污水处理规模为6000立方米/天。

发包范围: 同沙水库水污染综合整治东城区雨季溢流污水处理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

1、牛山溪沟初期雨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场地整平、砌石护坡、过水侧堰及侧槽、导流溢洪渠、新建排洪渠(沟)、新建河堤、碎石过滤坝及分隔坝、进水格栅、出水隔墙、流量计井、三角堰、潜流湿地、风能曝气机、净水植物(养护期为6个月)、人工浮床及生态浮岛等,不含拟建绿道);

2、环城路南排水沟初期雨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溢流堰、进水格栅、流量计井、出水隔墙、三角堰、新建塘堤、风能曝气机、净水植物(养护期为6个月)等);

3、湖滨带处理工程(包括:补种挺水植物、沉水植物和自然恢复漂浮植物、净化植物(养护期为6个月)等);

4、梁家庄点源污染治理工程(包括:化粪池、集水池、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电气工程、出水渠及净水植物(养护期为6个月)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4月25日0时0分 至 2014年1月19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并且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并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格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1、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的注册建造师(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公示情况为准)。

2、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信息备案登记手续(已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中);

3、需为登记在“企业IC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中的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按《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参加投标);

4、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5、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6、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或兼职项目经理。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18日15时0分, 3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3年4月18日15时0分

投标会地点:3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3年3月29日9时30分 至 2013年4月18日15时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801999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一、对于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格的投标人要求如下:

1、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2、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手续(已获东莞市水务局同意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内,登记的企业资质不低于本须知4.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3、企业已领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企业IC卡”,且在“企业IC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中备案的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的信用管理档案在住建局的公示中必须为可用状态。

4、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府[2008]86号文),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7、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对于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格的投标人要求如下:

1、企业已领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企业IC卡”,且在“企业IC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中备案的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的信用管理档案在住建局的公示中必须为可用状态。

2、企业尚未领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企业IC卡”或信用管理档案在住建局的公示中为非可用状态的,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完成项目单项备案手续,并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该资质核备手续。

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府[2008]86号文),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三、对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的注册建造师(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公示情况为准)。

2、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信息备案登记手续(已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中);

3、需为登记在“企业IC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中的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按《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参加投标);

4、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5、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6、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或兼职项目经理。

四、如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上的第一、二、三点的要求。

五、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及《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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