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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外管网三期工程厂区第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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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0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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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3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外管网三期工程厂区第2标段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投资[2010]1266号文、闽发改投资[2011]14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3800万元;
2.3.招标范围: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外管网三期工程厂区第2标段 包括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AOO生物反应池2座、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2座、二沉池8座、加药房1座、紫外线消毒渠1座、鼓风机房1座、现场控制中心1座、1#变电所1座、2#变电所1座、车库1座、机修车间及仓库1座, 出水闸门井1座 ;
2.4.招标内容: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外管网三期工程厂区第2标段 包括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AOO生物反应池2座、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2座、二沉池8座、加药房1座、紫外线消毒渠1座、鼓风机房1座、现场控制中心1座、1#变电所1座、2#变电所1座、车库1座、机修车间及仓库1座, 出水闸门井1座 的桩基工程, 具体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第一组10万吨桩基应60个日历天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联合体;
2.7.3.代建单位: / ;
2.7.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2日,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注: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制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本招标项目K值为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3年4月12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6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4 月 12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4.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www.fzztb.com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626526;传真:0591-83628932;联系人:陈莉。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190070;传真:0591-83190068;联系人:于小燕。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 2013056 投标 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 园路69号福 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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