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侯村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续建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太原市人民政府以并发改设字[2004]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报建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A标段(土建工程)及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太原市阳曲县侯村乡赵庄村东南约1km的天然河谷内。
规 模:日处理垃圾1500吨,A标段(土建工程)建设内容为填埋区场地平整、防洪与排洪工程,投资额约4775万元。
招标范围:A标段(土建工程):库区场地平整、地下水导排系统、垃圾坝、排洪暗渠、溢洪道、截洪沟、渗沥液调节池土方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监理(一标段):A标段(土建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监理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标段(土建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监理(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国家级注册的水利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3 年04月22日至 2013 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4.2监理报名时携带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总监注册证和职称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授经给项目总监);⑤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照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山西经济日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旱西关街56号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刘原俊 苏春生 联 系 人:李 琴 渠志云
联系电话:0351-2680057 联系电话:0351-2715132 2715169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 系 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