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清河环卫处的委托, 淮安市清河 区政府采购中心 对 本项目 进行 竞争性谈判 ,现将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发布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谈判。
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招标人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 招标单位: 清河区环卫处
三、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 壹 万 元。
六、报名时间: 有意者请于201 3 年 4 月 19 日—201 3 年 4 月 23 日 1 0 : 3 0前到 淮安市清河 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社会管理大厦611办公室)。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 、联系电话: 陶韬、联系号码: 8364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