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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城管局关于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项目招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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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2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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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现将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城管局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蔡生 联系电话: 020-82481640

三、招标内容: 黄埔区城管局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

四、 招标方式:本次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按 综合评分 的最高得分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 ¥189,720.00 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有效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要求为环保技术应用商家;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招标信息公告期:

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5日。

九、本次招标不需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直接在本公告信息中下载 ( 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 ) 即可。自本招标信息公告期间,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于 2013年4月 25 日17:30 前到黄埔区丰乐中路建设大厦六楼环卫科报名参加投标: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以公司(或单位)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他人投标的,除上述资料外,尚须提供有法人签署和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同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资料。

备注:只接受上述有效投标人前来递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2013年4月 26 日下午3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建设大厦六楼区城管局会议室

投标人需到开标地点监督和参与唱标。区城管局招标领导小组评标时投标人需回避现场。

十一、招标结果确定后会在黄埔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过后如无异议,我单位将在三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本招标监督机构:黄埔区监察局电话:82378780

附件: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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