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 城南实验学校周边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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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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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城南实验学校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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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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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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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海安县城南实验学校周边道路,道路总长约 1400米 ,红线宽 20米 。其中:横断面形式为 3m人行道+ 14m 车行道+ 3m 人行道。高庄路总长度 4500米 ,红线宽 60米 ;横断面形式为: 3M 绿化中分带+2* 7.5M 机动车道+2* 3M 机非绿化分隔带+2* 4M 非机动车道+2* 3M 人行道+2* 11M 景观绿化。总投资额8823.49万元,其中城南实验学校周边道路1823.49万元,高庄路6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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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污水管网、排水管网、道路、桥梁、强电入地、路灯基础及附属工程(含绿化、交通标志等)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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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开、竣工时间: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至工程竣工通过验收止(含保修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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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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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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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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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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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X201304035241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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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实验学校周边道路及高庄路污水管网、排水管网、道路、桥梁、强电入地、路灯基础及附属工程(含绿化、交通标志等)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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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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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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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注册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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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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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 国家注册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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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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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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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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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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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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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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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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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及监理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2012年以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企业及项目总监2010年以来监理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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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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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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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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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2013 年 4 月 3 日 到 2013 年 4 月 23 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和(或)行业快讯资格后审专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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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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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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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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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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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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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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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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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20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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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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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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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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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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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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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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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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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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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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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3-8886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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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3-8181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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