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转运站)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31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转运站)已由红河县发改委以红发改办 [2013]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红河县城市供排水清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河县高级中学岔路口往红南二级公路1.3km处
2.2建设规模:404.78平方米
2.3计划投资:2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滇备案手续。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4 月24日至2013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资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 www.hhzy.net )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5.4省内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省外申请人自行到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原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一并将查询结果递交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省外申请人同时递交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名录内的省外投标申请人获得投标资格后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行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手续并将查询结果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内的省内投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3日17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上网1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 www.hhzy.net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www.ynggzyxx.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城市供排水清运公司
地 址:红河县莲花大道
邮 编:654400
联 系 人:李明贰
电 话:0873-4511606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杨玲、陈碧
电 话:0873-3033447
传 真:0873-3725363
日 期: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