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 |||||||||||||
NJHW-130396 - 1 |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南京市排水管理处 的委托,就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机改造二期工程 所需 旋转式细格栅除污机;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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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概况 | ||||||||||||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宁建综字[2012]1331号 | ||||||||||
项目名称: |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机改造二期工程 | 项目地点: |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内 | ||||||||||
公告划分标段: | 旋转式细格栅除污机 | 招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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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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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资格审查方法 | ||||||||||||
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安装单位证书原件备查) 3、制造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制造商认证证书)。 4、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细格栅除污机的质量检测报告 5、2010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细格栅除污机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无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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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 招标文件发售 | ||||||||||||
1.发售时间 2013年04月24日 至 2013年05月02日 ,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02:00 至 04:00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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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售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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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售价 | ||||||||||||
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800.00 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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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投标截止时间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3年5月20日09:30 | ||||||||||||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5室 | ||||||||||||
七、 | 其他说明 | ||||||||||||
投标单位报名时:授权代表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以上资质条件中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参加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公告时间: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 5月2日16:00时 | |||||||||||||
八、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南京市排水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20号 | 地 址: | 南京市山西路67号A912室(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 ||||||||||
邮 编: | 210000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沈晓旻 | 联 系 人: | 张洁 | ||||||||||
电 话: | 18901586673 | 电 话: | 15850547930 | ||||||||||
传 真: | 传 真: | 83650522-8001 | |||||||||||
九、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于以下媒体发布: | ||||||||||||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
2、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