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企业持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且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在信用管理手册名单中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6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证书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①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社保缴费清单。
9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企业开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的开户行、账号一致 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
11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无在建工程,并保证自本工程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12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备注 ① 上述序号1-9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② 述序号10、11、12须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装订在正本中,否则,作废标处理。
3、商务标评标: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家少于11家(含11家)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11家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最低报价后最低的9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2分,下浮1%加1 分,最多加 B 分,加满B值分后,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B值在开标时在以下数值中随机抽取,分别为:3.0、3.5、4.0、4.5、5.0、5.5。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最高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如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重新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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