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依据
受濉溪县市容局的委托,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对其所需的 压缩垃圾车等 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一包,压缩垃圾车等 设备共1批 ;详细资料见招标文件。
三、资质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所投货物的相关生产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00万以上(含10000万元); 所投产品 须通过“CCC”认证、应属于国家发改委产品《公告》目录; 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于投标文件内。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最近三年无不良业绩, 具有 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此类项目的成功案例;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单独进行资格预审,各供应商请比照上述资质条件确认是否购买标书,如因资质条件不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濉溪县招标采购网(www.sxzbcg.cn)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3 、不实行报名制度,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到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二楼财务室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中心将拒收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购买标书的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款项截止时间:2013年5月16日下午4时前到达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帐户。转账凭证附加信息栏必须注明:(招标编号: SXZC-HGK13011 )方便查询。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缴纳,投标时需携带转款凭据,以备查验(不接受汇票或现金缴款单)。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开标时间
兹定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9时整,在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将在濉溪县招标采购网www. sxzbcg.cn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 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有质疑,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司印章,否则招标采购中心将不予回复。
中心详细地址: 濉溪县闸河路仲家巷43号
联系人: 郝朝荣
电 话: 0561-6086939 传真: 0561-6066015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 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网 页: http://www.sxzbcg.cn
电子邮件地址: ahsxzbcg@163.com
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
二 〇 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