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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港街道商行街延伸段(漳滨大道)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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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1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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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漳港街道商行街延伸段(漳滨大道)道路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GJZ-[2013]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港街道商行街延伸段(漳滨大道)道路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港街道商行街延伸段(漳滨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由AB两段工程组成,路线全长1.957km,其中 A段全长0.665km,B段全长1.292km。A段起点顺接商行街并与仙歧路对应桩号K0+974.37平面交叉,于(AK0+060-AK0+105)处下穿机场高速后沿规划线位至A段终点,B段起点即为A段终点,同A段终点平面交叉,B段终点与滨江滨海大道平面交叉(对应桩号K1+740);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万陆仟叁佰伍拾叁元整(¥4280635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管线及路灯基础、交通信号灯管线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须通过上一年度年检,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施工企业应已在榕登记备案,且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中选择。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从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3年4月28日 至 2013年5月7日 ,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包括清单、工程预算价、光盘)每份人民币150元,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450元。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www.fzztb.org )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乐市漳港街道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0591-286291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塔头路158号永兴家园6#205层,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336165传真:0591-87336175;
联系人: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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