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GZB-2013-01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环保专项资金和自筹,来源已落实
招标代理: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乡县南田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南田坪乡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宁发改投[2012]146号文),建设资金来源为环保专项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县南田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宁乡县南田坪乡南芬塘村;
2 、建设规模:一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000立方米/天)及其污水管网。
3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日;
5 、质量标准:合格;
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按附表5(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且只对总报价评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4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6 、投标企业拟配备的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 、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在有效期内;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8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9 、长沙市以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原件;
10 、省外企业须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类似施工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施工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 、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宁乡建设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宁乡建设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