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纵一线”(福清市滨海大通道)元洪区纵四路至东阁农场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FZCS招-2013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纵一线”(福清市滨海大通道)元洪区纵四路至东阁农场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路段起于纵四路,路线沿规划福湾大道向西展线,建大坝溪1号、2号大桥跨大坝溪,建海口大桥跨过龙江后,路线向南展线,经东阁盐场、东阁农场东部围垦海堤内侧至终点,路线全长7.777公里。按60米路基方案设计,一期60米路基土石方及桥涵工程一次实施完成,主车道(双向6车道)施工完成,二期建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地下管线(雨污水、电力、通讯、给水管道)、路灯、绿化等,一期建设方案造价为75288.2116万元,其中建安费59182.8330万元。
2.2技术标准:二级公路;
2.3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10份;
(2)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 告送审稿10份;
(3)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公交停靠站、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管线及排水工程、环保、绿化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8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4)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 最终稿各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8份;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 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8份)。
(6)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5天内完成;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5年。
2.4招标范围: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纵一线”(福清市滨海大通道)元洪区纵四路至东阁农场段道路工程勘察(不含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公交停靠站、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管线及排水工程、环保、绿化等专业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项目建设周期约为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勘测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勘察专业类甲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近5年内(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完成过1条 里程在8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含类似跨江海大桥)或(1条里程在8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和1项类似跨江海大桥)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可为同一项)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备注:1)日期以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为准。近5年内均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2) 本项目类似跨江海大桥指:单跨标准跨径(桥梁结构两支点间的距离)大于等于90m或者桥梁总长(两桥台台背前缘间距离)大于等于900m的跨江海桥梁。
3.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不得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至 2013 年 5 月 16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一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已经报过名的各投标单位,在本次报名期间应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领取新的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不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以及完整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在 重新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内(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16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退还,逾期不候。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资料)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5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 于 当 日9时00分 至9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 至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收标处(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交通局
办公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
邮政编码:350300 联系电话:0591-85264304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五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08 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许先生;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