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 高教园区寿祺路(枚皋路 - 海天路)、海天路(宁连路 - 寿祺路)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本标段施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高教园区;
(2)工程规模:造价约55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5月~2013年12月;
(4)质量要求:合格;
(5)付款方式:标段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按“四三三”方式无息支付工程款;
(6)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管道及河道开挖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4)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且与报名时一致;(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
(9)市场准入: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提供申请人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和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0)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其它具体详淮检会〔2011〕3号文《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1)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2)业绩: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自2010年5月10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有效政府网址)
(13)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支出账户一致,并由银行出具(资格预审前三日)基本账户存款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及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14)拟投标项目现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五大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6)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按照“随机抽签法”确定不超过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随机抽签的时间待资格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随机抽签地点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请申请人于2013年5月 13 日至2013年5月 17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人民币100元,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申请人的本单位专职交易员应携带本人交易员证原件到资格预审现场。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3 日 下 午 2 时 30 分,地点为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3年 5 月 13 日至2013年 5 月 17 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苏州路8号 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承德南路266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17—83719033 电 话:0517—83186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