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盐城市亭湖新区道路保洁及住宅小区、企业垃圾清运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新区道路保洁及住宅小区、企业垃圾清运项目
(3)项目地点: 盐城市亭湖新区境内。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服务期限: 暂定一年,期满后如服务质量得到招标人满意,双方协商可续期,具体有双方另行协定。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盐城市亭湖新区道路保洁及住宅小区、企业垃圾清运项目。
(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为道路(朝阳河以北、青墩接线)保洁,面积约349700平方米(包括绿化内垃圾);
二标段为道路(希望大道以西)保洁,面积约340100平方米(包括绿化内垃圾);
三标段为道路(朝阳河 — 331省道,跃进路 — 希望大道)保洁,面积约472050平方米(包括绿化内垃圾);
四标段为道路(331省道 — 世纪大道)保洁,面积约568350平方米(包括绿化内垃圾);
五标段为道路(跃进路 — 青墩接线)保洁,面积约457356平方米(包括绿化内垃圾);
六标段为住宅小区(25家)、企业【企业72家,企业(服务业)34家】、10个驻盐单位、13个新建垃圾池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保洁。
投标人允许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先开先中,在前一标段评审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
(2) 具有国家相应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 ;
(3) 投标人需具有类似保洁、垃圾清运项目的服务业绩(合同原件) ;
(4)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
(5)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
六、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格式附后,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 、身份证于2013年5月 16 日17:00时至2013年5月 23 日17 :00时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原亭湖区建设局)四楼招标代理部】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附:《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招标单位(公章):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潘 俊
联系电话:0515-88183632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四楼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原亭湖区建设局)四楼
2013年5月16日
格式一 :
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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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