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单 位:
|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人:
|
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 程 名 称:
|
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 ||
工 程 概 况:
|
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09]1442号文件批准建设。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所需设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并具有本项目设备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8000万元人民币,交货地点: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项目建设地),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货. 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建 设 地 点:
|
石峰区 | ||
资 金 来 源:
|
自筹 | ||
保证金要求:
|
|||
资 质 要 求:
|
资质条件:
注册建造师: 是否需要安全员: 否 |
||
报 名 条 件:
|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报名方式: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 1)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项目授权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上述证件原件及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2013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入围方式: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7、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投标监管网、株洲日报。 | ||
招 标 范 围:
|
垃圾焚烧炉及其他配套设备等 | ||
工期和质量要求:
|
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货 质量要求: | ||
现场报名时间:
|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2013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现场报名地点及网上报名网址:
|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 ||
联 系 人:
|
王鹏 | ||
联 系 电 话:
|
0731-22866566-7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