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湿污泥桨叶式干化机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污泥焚(掺)烧处置项目,需处理的污泥含水率分别为80%和60%,干化处理后要求达到含水率30%。机组年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投标人按招标人污泥特性进行设备工艺设计计算、制造总图和安装图。投标人详细描述所供干化机的技术特点、工作原理、操作步骤、控制要求及配套的控制、保护定值等。详细描述日常运行维护的要求。
投标方所供设备的计算、设计、设备材料选用、制造机工艺、检验等,符合相关的标准及法律法规。
设备部件的选材与设备防腐等级应满足污泥特性及长期运行的要求。
设备外部保温层的材质、保温效果,保温层外部采用安全可靠的覆盖层,符合相关的标准及规范。
设备应有基础和吊耳,方便运输、起吊和安装。
投标方负责单元设备内部部件的组装、整套装置的调试及整套装置的售后服务。
对主要部件的要求
轴承及润滑
电机、减速机及各轴承应是国内优质的品牌,出厂时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加润滑油、脂,运转中不得有异常的噪声、振动和温升。所加各种油脂均应洁净、无杂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运转中轴承部位不得有不正常的噪音,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高于70℃,温升不应超过40℃;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高于60℃,温升不应超过30℃。
转动机械运行时,振动应小于50um。
安全防护要求
干化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设备配套的温度、压力测量仪表,应有就地指示和4-20mA电流信号输出。
电动机应符合国家电动机的制造标准。
其他的配套仪表部件等,应满足设备长期运行的要求。
设备外部温度不得大于50℃。
控制要求
投标方详细描述所供干化机的工作原理、技术特点、操作步骤、控制要求及配套的控制、保护定值,以及日常生产维护要求。
控制、电气部分要求说明
干化机的控制采用就地/远程控制模式。就地控制模式控制柜上按钮可操作干化机,远程PLC不能干涉;远程控制模式,可通过PLC控制干化机,就地控制柜不能操作。就地控制柜及远程PLC不在投标方的供货范围,由招标方另行招标。
投标方无条件提供干化机的控制要求,包括:干化机电气参数、仪表配置要求、工艺控制步序及要求以及能够保证干化机正常运行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在干化机调试期间,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的电气、控制安装及调试。
投标方提供控制要求说明及配套的测量仪表,I/O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