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8个督察组对6省(市)以及两家央企的督察已近尾声。8月9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公开曝光两起典型案件。
当地整改弄虚作假
据督察组介绍,2019年7月第二轮督察进驻海南以来,不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海南澄迈县沿海区域围海造地、毁坏红树林问题。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掌握的问题线索,督察组对澄迈县开展了下沉督察。督察发现,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盈滨内海不仅没有按照第一轮督察要求进行整改,反而顶风而上。
督察组发现,海南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公司)在开发红树湾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不断蚕食侵占海洋保护区,2016年以来该项目填海侵占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92亩,至今未恢复原状。红树湾项目建设过程中先后5次破坏红树林,累计毁坏红树林约4700株。
此外,海南宁翔实业有限公司滨乐港湾度假区围填海项目居然在第一轮督察结束后,肆无忌惮填埋红树林,至2019年2月,这一项目填海面积5.33公顷,致使周边残存的红树林生长环境也受到严重影响。经现场核实,已有1960株红树林枯死。同时,督察还查出,滨乐港湾度假区项目占用大片自然岸线,用于建设高层住宅。其中,第一轮督察之后,持续违法填海造地约122亩。
督察组指出,2015年5月底以来,红树湾项目涉及的15个区块住宅和高尔夫球场等建设内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但当地有关部门未予制止。
对违法企业态度暧昧
第二轮督察进入甘肃后,督察组下沉时发现,酒泉市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4家化工企业非法投入生产,利用渗坑排放。
督察组指出,自2017年4月起,天亿化工有限公司、冠润科技有限公司、吉泰化工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4家企业在批建不符和污染治理设施未同步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并偷排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4家企业违法排污形成的7处渗坑总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同时,监测结果显示4家企业厂区内废水中COD、氨氮、挥发酚和色度等多项指标远超标准,这四种污染物,天亿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分别最大超标233倍、261倍、86.8倍和319倍;冠润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分别最大超标134倍、335.7倍、19倍和159倍;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分别最大超标425倍、166倍、40.4倍和319倍;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分别最大超标461倍、75.7倍、211倍和39倍。
对于4家企业如此疯狂地违法排污,“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态度暧昧。”据督察组透露,原金塔县环保局对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冠润科技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均作出76万元的罚款,之前还对冠润科技有限公司处以51.98万元的罚款,但违法企业迟迟没有缴纳罚款。
督察组点名批属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