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1日,政研中心围绕“‘两山’转化路径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主题举办第十一期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沙龙。沙龙由政研中心主任吴舜泽主持。
会议邀请了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理事黎祖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张惠远、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院长郑新业、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林震、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室主任庄贵阳、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教授李波、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孙要良等专家参会。
与会代表共同讨论了“两山”转化的思路、通道与路径,剖析了“两山”转化背后的逻辑体系和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构建“两山”建设的内生机理和长效机制,并分析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功与否的内在原因及条件等。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理事黎祖交表示,“金山银山”既包括自然生态产品,也包括社会劳动产品;既包括通过人民创造的物质财富,也包括作为人类劳动对象的自然资源。“金山银山”一方面特指经过人民劳动创造的财富,另一方面也特指经过观念更新得到人们认可的自然产品。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可通过建立生态价值评估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绿色核算机制、生态产业发展促进机制、招才引资机制,以及相应的奖惩机制来实现。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张惠远认为,目前个别地方“两山”实践中出现了过度消费、乱扣帽子、偏重短期效益等问题,应从绿色发展转型的角度理解“两山”转化。要从生态学的角度考虑,“绿水青山”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不仅体现在当地,也应体现为能使周边其他地区同样受益。在实践方面,只有形成政府监管、市场培育和公众参与的合力,“两山”转化才可能真正实现良性循环并长期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院长郑新业表示,从“两山”转化的路径与机制来看,生态产品所创造的“价值”与“价格”是两个概念,生态产品的实际价值应高于它实现的价值,目前的主要矛盾之一就是生态产品的价值没有以价格形式得以体现,主要原因在于资源错配,即创造良好生态产品的人和享受良好生态产品的人之间存在失衡,生态产品标准化、规模化、风险保障等不足,供需便捷不到位,生态产品溢价没有实现。要组织开展生态公共品价值测算、资金下乡和人力资本下乡,放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林震强调,在“两山”转化这一问题上,首先要注意产品和产业的关系,只有通过产业才能将其转化为产品,有些是不能直接转化的,要特别注意我国个别地方政府主导的任期短期行为。二是要明确价值和价格的区别,对生态产品的定价并不是标明其价格,而是明确其价值所在,提醒决策者做好平衡,留给子孙后代也是其价值之一,要注意代际公平。三是要明确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区别。另外,“幸福感”也可以是“金山银山”的又一指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室主任庄贵阳表示,生态产品的定义应考虑三个部分,即:良好的本底、有形的产品、无形的服务。应创造市场化机制,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以市场化的条件筹措资金。有些地方生态产品供需两旺但由于交通制约没有交易的调剂,有些地方有需求但本地没有供给可以弥补,有些公共性产品还需要税收等方式予以调节,有些功能性价值核算还不能达到与GDP可加可比。地方在实现金山银山的过程中,要注意运用产权制度改革方式,形成规模整体对接市场,有的还需要引进龙头企业带动,以克服市场条件局限,也要注意核心保护、适度经营,兼顾短期与长期收益。
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教授李波认为,欠发达地区的后发优势就在于“绿水青山”,这也是其发展的内生动力所在。在某种意义上,绿水青山的存在本身就是价值,绿水青山也不一定仅仅局限于人为标准评定下的优质生态,接近于自然的、抗逆性强的生态系统也是绿水青山。绿水青山不能局限于由本地开发,应考虑跨越式发展,利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模式,使用现代化技术和社会条件使其开发利用后不被破坏。要从思想、理论、机制、体制和政策等多角度促进“两山”转化,实践我国发展的C模式。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孙要良表示,“绿水青山”可以理解为具有一定自然地理气候特征的生态环境;而“金山银山”也并不单指金钱,更多是指价值。“两山”转化应与主体功能区区划相匹配,且转化的方式、程度和范围也是有限定的。从商业角度看,“两山”转化需要找到委托品和载体。要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通过组织模式创新,建立利益连接、利益保障、利益分享、利益风险合作,充分让农民、牧民、渔民等分享到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收益。政府则需要加强规划引领,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等主动脉,推动规划的宏观原则性与配套操作的灵活性相结合。
政研中心主任吴舜泽谈了研究体会与思考,对会议进行了总结。
第一,对“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要有更深入认识。“绿水青山”不一定单指优美环境,还可以是“冰天雪地”等其他接近自然状态的生态系统;“金山银山”不仅指财富,也指发展内涵、民生福祉。
第二,在当前形势下,做好“两山”转化路径很有意义。目前可被国内外广泛接受的,或者在我国东中西部都可复制的并不多,这是需要深思的,也说明理论和实践发力的空间巨大。
第三,尽管近年来我国“两山”建设实践取得了不少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引起警惕的地方,有些路径与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不完全一致,一些好的转化路径被误解,这里面有地方短期行为等因素。
第四,“两山”转化要因时因地、分区分类,有的更多地要进行跨区域流转而不一定是在同地区转换,有的要考虑代际均衡,有时候生态系统存在本身就是价值。
第五,“两山”转化涉及公共产品性质、服务价值等问题,外部性差异较大的产品的转化路径应有所不同。要结合绿色发展转型推动“两山”经济、美丽经济,还需要以市场化方式解决供需平衡对接问题,以及生态产品载体或委托品的问题。
另外,专业化、企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可能更能突破。有的专家提出资本一定要下乡,有的专家提出要解决标准、品牌、差异化以及溢价问题,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所有转化机制都走向同质化,那么生态产品溢价很难实现。因此,还需要创新的、科技的手段提升附加值和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一些专家提出需要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包括推动三产融合)的问题,还包括产量、规模、品牌、错配、需求与供给不完全一致,以及城市和乡村存在信息技术不对称等问题,为本领域研究指明了下一步亟待克服的重点难点,带来了良好启示,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