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CLY-2016-06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2016】36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
(2)招标内容:施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SCLY-2016-0619 | / | 水污染控制工程 | 开始日期:2016年07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投标人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污染事故及安全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4日至2016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1号8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由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5)有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7)具有同类型项目建设或运营业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6日 09时00分,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东侧)。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3235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1号8楼
联 系 人:严兰梅
联系电话:0971-7611396
2016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