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构皮滩电站升船机0.4kV动力分电箱、照明分电箱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作为招标人特发布本公告,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的投标人。 1.1枢纽工程概况 构皮滩水电站位于贵州省余庆县构皮滩口上游1.5km的乌江上,为乌江干流11个水电梯级中的第6个梯级水电站。上游距乌江渡水电站137km,下游距乌江河口涪陵市455km。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防洪等综合利用。枢纽正常蓄水位▽630m,总库容64.54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000MW,单机容量600MW,年发电量96.82kWh,是贵州省和乌江干流最大的水电站,是西电东送的龙头电站,也是黔电东送的标志性工程。 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电站厂房、通航建筑物等组成。拦河大坝采用双曲拱坝,布置在河床中部;地下电站厂房布置在右岸;左岸布置通航建筑物和泄洪洞。 1.2升船机工程概况 构皮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线路位于枢纽左岸煤炭沟至野狼湾一线,由上下游引航道、三座钢丝绳卷扬提升式垂直升船机和两级中间渠道(含通航隧洞、渡槽及明渠)等建筑物组成,线路总长2306m。三级升船机总通航水头199m,设计代表船型为500t级机动驳,规划过坝运量单向125万吨/年(下水)。根据构皮滩水电站通航工程的技术特点、自然条件和建设要求,经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一、三级采用船厢下水式垂直升船机,第二级采用全平衡式垂直升船机。 第一级升船机布置在上游水库内,用于适应枢纽上游590.0m~630.0m的通航水位变幅,下游与第1级中间渠道连接,渠道工作水位637.0m,第一级升船机最大提升高度为47.0m。第二级升船机布置在两级中间渠道之间,用于克服两级渠道之间的水位差,其上、下游工作水位分别为637.0m、510.0m,第二级升船机提升高度为127.0m。第三级升船机布置在第2级中间渠道末端与下游航道之间,用于克服第2级中间渠道与下游航道之间的水位落差,第二级升船机上游工作水位510.0m、下游通航水位431.0m~445.82m,最大提升高度为79.0m。三级升船机联合运转可克服枢纽199m的通航水头。每级中间渠道两端各设有一个用于与升船机船厢对接的钢闸首,钢闸首上布置有工作门、检修门、防撞装置以及对接密封机构、间隙充泄水系统等设备。 本次招标项目为乌江构皮滩水电站升船机0.4kV动力分电箱、照明分电箱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保险、交货、验收和技术服务等。包括各种连接件、密封件、安装时必需的消耗材料和易损件等。供货范围如下: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3C证书; (3)具有150万元及以上的两个电源开关柜或类似该项目的供货业绩,且都经过一年以上的安全运行(须有用户证明或合同签字页); (4)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制造能力、技术力量,以及相应的厂房、生产设备、检验测试手段等,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5)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经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质检部门检定试验报告。 (6)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 本标采用资格后审,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资格后审包含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书; (2)制造商企业简介或说明,包括货物制造商所具有的设计、制造同类型产品的经验和业绩,以及正在履约的同类型产品项目等内容; (3)经过有效年检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行业质检部门检定试验报告(扫描件); (4)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3C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和货物制造商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提供2013年—2015年度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签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字迹应清晰可辨; (6)投标人近5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或律师事务所或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出具的近五年无诉讼和仲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7)货物制造商的合同业绩资料 1)提供两个150万元及以上的两个元电源盘柜或类似该项目的供货业绩,且都经过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 2)合同业绩资料必须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业主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同时可提供用户反馈意见、与合同相对应的质量回访记录等佐证资料; 3)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至少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或工作内容等,并且能够充分体现该合同的双方、产品数量与规模、签订日期等。 4)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1)投标申请书。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扫描件,留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4)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或扫描件,留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期间,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证件与购买标书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中,并电话确认接收情况。 (1)媒体:《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 1、本次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开始,在下述地址发售: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7月05日。 地址: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计划合同部 2、投标单位应以公司名义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同样价格可以多购。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现金方式支付。 投标文件应附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10000元)。 开户名称: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 开户银行:贵州省余庆县农行太平分理处 帐 号:23-346001040002033 3、投标文件应附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公司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招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或现金方式支付。 开户名称: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 开户银行:贵州省余庆农行太平分理处 帐号:23-346001040002033 4、本次投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6日北京时间15:00。投标人应于2016年07月26日北京时间15:00将投标文件送达构皮滩电站三楼小会议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将于2016年07月26日北京时间15:00在构皮滩电站三楼小会议室当众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联系地址:贵州省余庆县构皮滩镇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 邮 编:564408 电 话:0851-24793387 24793819 传 真:0851-24793900 联 系 人:黄雁 段德金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 附件1: 0.4kV动力分电箱、照明分电箱设备采购投标申请书 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 经查阅《构皮滩水电站升船机0.4kV动力分电箱、照明分电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我公司符合公告资质要求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接受贵单位资格后审。我公司保证对所提交资质文件全部真实有效,达到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遵守其各项规定,一旦发现我单位所提交的资料有不实现象,招标人可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本人(姓名)系(申请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构皮滩水电站升船机0.4kV动力分电箱、照明分电箱设备采购投标的所有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收到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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