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道G360临城至新盈段改建工程代建招标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国道G360临城至新盈段改建工程代建招标 | |||||||||||||||||||||||||||||||||||
招标人 |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
项目所在地 | 临高 | |||||||||||||||||||||||||||||||||||
项目投资属性 | 政府国有投资 | |||||||||||||||||||||||||||||||||||
公告内容 | 海南省国道G360临城至新盈段改建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国道G360临城至新盈段改建工程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函【2016】1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属于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临城镇,顺接现状跃进路,途经波莲路,终点位于新盈镇,全长16.26公里。改建设计标准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一般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过镇路段4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注:本项目分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且允许中1个标。 2.3本工程计划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期为:本项目代建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1185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含施工准备期)约9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本工程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及沿线的附属设施工程等。 2.4.1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期间内,除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整体工程接收管养以及属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均属于中标人承担本次工程代建管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对工可、用地、用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的后续服务进行管理和评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工作; (2)代建人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组织“三电”及地下管线迁改、办理质量监督与施工许可手续、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协助招标人进行有关前期报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及政府有关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完成工程质量检查; (4)负责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项目管养和缺陷修复,并在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工作; (5)根据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体制改革和工程代建改革的整体思路,起草和编制代建、监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监理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6)在代建过程中,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2工程施工监理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做好“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3-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注:允许联合体投标。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3-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200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5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包括改扩建、新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BT(Build-Transfer)、BOT(Build-Own-Transfer)、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 注: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如投标人具有上述施工、设计、监理资质的,则其具有的所有资质均必须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 ②上述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包括有业主和质监部门盖章的监理项目评定书),认定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业绩和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48:00:00至2016-7-8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6-7-1517:30:00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7-2511:30:00,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2 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7-2511: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政务中心网(http://www.hizw.gov.cn)、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和 ( )、海南省交通运输网(http://www.hainanjt.gov.cn/)上发布。 7. 其他 7.1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时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一致。 7.2 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7.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递交到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2 室。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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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16-07-01 09: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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