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12#13#15#16#楼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GXJTG[2016]028)招标公告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贵港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 11: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7月06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2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 ||
预算金额 | ¥55.71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4579054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院房产管理综合大楼11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工 0775-45790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港市金港大道德宝商城B区西8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小燕 18777589529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办通过版)5-17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12#、13#15#16#楼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招标文件 .doc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12#13#15#16#楼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GXJTG[2016]028)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12#13#15#16#楼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GXJTG[2016]028)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JTG[2016]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790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院房产管理综合大楼11楼
联系方式:何工 0775-45790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燕 18777589529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德宝商城B区西8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12#13#15#16#楼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GXJTG[2016]028)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12#13#15#16#楼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项目己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及性质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12#13#15#16#楼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
(2)项目编号:GXJTG[2016]028
(3)建设地点:贵港市解放路与新华路交汇处西南角。
(4)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四栋楼,项目用地约10亩,建设保障性住房368户,总建筑面积67996.78㎡,其中,地上25层,建筑面积54421.58㎡;地下室2.5层,建筑面积13575.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住宅楼、配套商业设施、公建用房、地面及地下停车场、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供排水及绿化等设施。
(6)招标范围及内容: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12#13#15#16#楼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服务。其中基坑监测包括基准点埋设、土体沉降、侧向变形观测埋设、地下水位观测点埋设、临近管线沉降观测埋设、基准点观测;主体沉降观测包括观测点埋设、基准点观测、观测点观测,具体检测数量以施工图为准,相关要求按有关监测、观测规定和标准为准。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工期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监测和观测,每次监测、观测后三天内提交监测、观测记录及整理报告,交场地给监测方一个月后出成果。开始时间以基坑开挖前甲方书面通知进场为准。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监测或观测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服务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且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2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发售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5.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 7 月 6 日至2016年 7 月 12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1)本人身份证、(2)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验,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5.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 7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公开开标。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原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26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7.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7.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7.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7.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7.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7.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7.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7.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8.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院房产管理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德宝商城B区
综合大楼11楼 西81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电 话:0775-4579054 电 话: 0775-4567555
传 真: 0775-456719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6 5749 2127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7 月 5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监测或观测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服务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且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3.2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7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监测或观测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服务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且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2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监测或观测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服务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且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2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