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留存招标公司)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报名现场查验);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携带报名现场查验); 3、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报名现场查验); 4、拟派总监、监理员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情况(携原件至报名现场备查,简历、业绩) 5、企业及总监、监理员的相关业绩资料复印件(业绩需附合同等证明资料,携合同、证明原件至报名现场备查)。 6、其他证明投标人符合“资质、资格、业绩等基本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验)。 注:请将报名材料内容按下附报名表格式填写(所附业绩均需在表格中填写合同名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信息),并携带该表格电子版(Excel版)至现场查验。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要求为留存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均 须加盖法人公章并胶装订成册(散装、抽杆夹等形式不予接收),所有资料复印件的原件须携带报名现场备查。招标人有权根据报名材料、社会信誉、综合实力等进 行报名条件的审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不予接受报名或即便通过报名及审查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上述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资格以及报名材料的要求条 件作为本次报名审查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