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携带报名现场备查); 3、企业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报名现场备查); 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报名现场备查)及项目经理个人简历、业绩、经验等主要情况资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年份、项目名称、管径、长度等信息,原件携带报名现场备查); 5、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年份、项目名称、管径、长度等主要信息,原件携带报名现场备查); 6、其他证明投标人符合“资质、资格、业绩等基本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验)。 注:请将报名材料内容按下附报名表格式填写(所附业绩均需在表格中填写合同名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信息),并携带该表格电子版(Excel版)至现场查验。 a、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要求留存的资料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均 须加盖法人公章并胶装订成册(不接受抽杆夹、活页等形式的装订),各投标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的所有相应原件须携带报名现场查验。招标人有权按照本招标公告要 求和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等方面进行报名条件审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不予接受报名或即便通过报名及审查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本公告对潜在投 标人的资质、资格及业绩等所有的要求条件作为本次报名合格的条件;b、本项目只接受被授权人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非被授权人及邮寄、邮件等形式的报名;c、同一投标人,但不同被授权人前来报名的,只接收时间在前的报名,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协调等其他事项。 |